公司改制后债权债务是否还成立?
我所在的公司进行了改制,我担心改制后公司之前的债权债务会受影响。比如之前公司借给其他企业的钱,还有欠供应商的货款,不知道改制之后这些债权债务还算不算数,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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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制是指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对企业的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变更。那么公司改制后,之前的债权债务是否还成立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基本概念。债权就是别人欠公司的钱或者有义务向公司履行的某种行为,债务则是公司欠别人的钱或者要向别人履行的某种行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债权债务是很常见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公司改制的常见情形中,比如公司合并,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会由合并后的新公司承接。就好比两个水池合并成一个大水池,原来两个水池里的水(债权债务)都汇集到了新的大水池里。新公司要对之前公司的债权负责去追讨,对之前公司的债务也要负责偿还。 再比如公司分立,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会由分立后的各个公司按照一定的规则来承担。一般情况下,这些公司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有债权人来要债,他可以向任何一个分立后的公司要求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再按照内部的约定向其他分立后的公司进行追偿。 不过,要是在改制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就按照这个特别约定来处理债权债务。比如,双方约定某些债务由特定的一方承担,只要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综上所述,公司改制后债权债务一般是成立的,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处理。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和安全。所以,参与公司改制的各方都应该清楚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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