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当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违法解除”和“合法解除”这两个概念。违法解除就是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解除则是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解除。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举个例子,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3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因为是违法解除,所以赔偿金就是17500×2 = 35000元。 而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也有不同情形。比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公司虽然是合法解除,但仍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所以,具体的赔偿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