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每次问都说过段时间给,现在我不想在这干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除了要回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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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拖欠工资不给的情况下,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其基本义务。如果公司违反了这个义务,拖欠工资,那么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当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如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赔偿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劳动者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公司拖欠工资不给,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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