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职留薪期满离职是否有补偿?
我之前因某些原因停职留薪,现在期限满了,打算离职。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一些补偿。我想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停职留薪期满后主动离职或者被公司辞退,我能不能拿到相应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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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停职留薪”。停职留薪一般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一概念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 接下来分情况讨论离职补偿问题。如果是职工主动离职,一般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特别的离职补偿。主动离职通常意味着是职工个人意愿结束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此时职工可以依据这些情形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在停职留薪期满后辞退职工,那么就要看辞退是否合法。如果用人单位是依照法定程序,比如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比如在职工工伤医疗期内或者职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随意辞退,那么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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