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单方面不续签,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公司打算不续签。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给的补偿金是怎么算的。我在这公司工作挺长时间了,很关心能拿到多少补偿,希望了解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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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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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员工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这其实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的权益,让劳动者在失去现有工作后能有一定的经济缓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000 = 15000元。 如果工作年限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说,小张在公司工作了8个月,他也能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获得补偿。假设他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公司就要支付他4000元的补偿金。 而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小王在公司工作了4个月,他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3500元,公司应支付给他的补偿金就是3500÷2 = 1750元。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三倍就是15000元。小赵月工资是20000元,高于这个标准,那么计算他的补偿金时,月工资就按15000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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