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10级且没有工伤险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鉴定为工伤10级,可公司没给我买工伤保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得到怎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10级,但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时,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下面来详细说明赔偿的相关情况。 首先,了解一下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10级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于职工后续可能的医疗费用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以帮助职工在工伤后重新就业或度过就业困难期。 三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次,关于赔偿流程。劳动者要先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完成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最后,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