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案件已经受理破产该怎么办?
我起诉了一家公司,结果后来才知道这个公司已经被受理破产了。现在我不知道我的起诉该怎么处理,是继续进行,还是会有其他的流程,我特别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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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起诉时案件已经受理破产,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的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意味着,当你起诉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你所提起的诉讼会暂时停止。因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来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在管理人完成接管之前,诉讼程序没办法正常推进。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也就是说,你作为债权人,要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你需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果你的债权有财产担保,在破产清偿中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没有财产担保,则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 如果你的诉讼涉及到确认债权的问题,那么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后,诉讼会继续进行,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你的债权数额和性质。在整个过程中,你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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