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在打官司途中破产怎么办?

我有个官司正在和一家企业打,最近听说这家企业申请破产了,我一下子慌了神。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不知道这官司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有什么规定,我的诉求还能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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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企业在打官司途中破产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处理相关法律事务。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破产程序,它是指当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程序。在我国,破产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行。 对于正在进行的诉讼,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意味着,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正在进行的官司会先暂停,等到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后,官司才会继续。 对于债权人来说,需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可以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在破产程序中,企业的财产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如果你的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那么需要在前面的债权得到清偿后,才能按照比例从剩余的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总之,企业在打官司途中破产,会使诉讼程序和债权实现方式发生变化。债权人要及时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按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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