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期间公司破产了怎么办?


在打官司期间公司破产,这确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的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在我国,公司破产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来处理。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正在进行的诉讼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也就是说,原本和公司进行的官司会先暂停,等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再接着进行。 对于你的赔偿款问题,要明确它在破产清偿中的地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你的赔偿款一般属于普通破产债权。 所以,在公司破产财产清偿时,你的赔偿款要在前面的费用和债务清偿完后,才有可能获得清偿。如果破产财产足够,你可能会按照一定比例拿到赔偿款;但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你可能无法全额拿到赔偿款,甚至可能拿不到。 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你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你的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总之,打官司期间公司破产,你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及时申报债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