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辆车追尾第二辆车上人员受伤该如何赔偿?


在三辆车追尾且第二辆车上人员受伤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依据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接下来分析三车追尾不同责任认定下的赔偿情况。如果是第一辆车的过错导致的三车追尾,第一辆车承担全部责任,那么第二辆车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就由第一辆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保险赔偿不足,由第一辆车车主承担剩余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要是第二辆车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没有保持安全车距等,第二辆车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此时,第二辆车车上人员的赔偿,先由第一辆车和第二辆车各自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和有责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再按照双方责任比例,由第一辆车和第二辆车的商业三者险或车主承担。 若第三辆车负全部责任,那么第三辆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对第二辆车人员受伤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第三辆车车主承担。 在赔偿流程方面,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警和报保险。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受伤人员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票据等证据。之后可以和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