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规定60岁以上被辞退如何赔偿?
我已经60岁了,还在单位上班,最近单位说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按照新劳动法,这种情况单位该怎么赔偿我。我在这工作挺久了,也挺舍不得,就想知道自己能拿到多少赔偿,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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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一般来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当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时,就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辞退赔偿的相关规定。劳务关系主要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来确定权利和义务。如果劳务合同中约定了辞退的补偿事宜,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里写明辞退需支付一定月数的工资作为补偿,那就按这个来。 若建立的仍然是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在实际情况中,60岁以上还能认定为劳动关系的情形相对较少,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比如是否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等。 总之,60岁以上被辞退是否有赔偿以及赔偿多少,要先确定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再依据相应的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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