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产权人去世后,认定房屋归属有哪些必须考虑的要素?

我家的房子登记在爷爷名下,爷爷前段时间突然去世了,没留下遗嘱。现在家里人对于房子怎么分配有些分歧。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认定房屋归属要考虑哪些方面呀,是直接归奶奶,还是子女们都有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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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房屋产权人去世后,认定房屋归属有几个关键要素需要考虑。 首先,看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承诺对被继承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而被继承人将自己的财产在死后赠与该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有这样的协议,房屋就按协议约定归属。 其次,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就看是否有遗嘱。遗嘱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处分的一种意思表示。要是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那么房子就归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这也是遵循被继承人的个人意愿,体现了对其自主处分财产权利的尊重。 最后,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法定继承中,如果涉及夫妻共同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另外,房屋继承还需要经过一定程序,比如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等。 相关概念: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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