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错的工伤该如何赔偿?


在理解有过错工伤如何赔偿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我国对于工伤赔偿遵循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只要职工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无论职工本人在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职工可以完全不顾工作安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也规定了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即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的过错属于上述这些法定排除情形,那么将不能认定为工伤并获得赔偿。 对于有过错但不属于法定排除情形的工伤赔偿,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确定。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如果造成伤残的,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相应的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总之,职工因一般过错导致的工伤,不影响其获得法定的工伤保险赔偿待遇,但如果过错属于法定排除情形,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