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中,该如何正确理解无过错原则?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可我当时操作好像不太符合规定,我就担心这种情况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我想知道这个无过错原则具体是怎么回事,什么样的情况能认定,什么样的不能认定,还有认定后会有啥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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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中,无过错原则是一项重要且对劳动者具有保护性的原则,以下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无过错原则的含义是,职工遭遇工伤时,不论其在完成工作职责时有无过错,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即使工伤并非用人方主观想造成的,用人方也需承担无过错责任。例如,职工在正常操作机器时,因机器突发故障而受伤,即便职工操作不存在故意违规,即便用人方对机器故障无主观过错,职工也能认定工伤并享受相关待遇。 其次,无过错原则判断的主要依据是受伤害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具体而言,以下几种主观故意造成工伤的情况,是不予认定工伤的:一是故意犯罪的;二是醉酒或者吸毒的;三是自残或者自杀的。比如,职工为骗取工伤赔偿,故意在工作时制造伤害事故,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再次,工伤无过错原则并非完全免除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工伤事故是因为劳动者违规操作导致的,工伤认定、治疗、赔偿虽依照工伤规定进行,但劳动者要对因其违规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单位责任人错误指挥,则要追究相关责任。例如,劳动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器导致工伤,同时给单位造成了财产损失,那么劳动者需对该损失进行赔偿。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多种情形应认定为工伤,体现了无过错原则的精神。 总之,工伤认定中的无过错原则旨在保护劳动者享受工伤治疗和工伤赔偿的权利,同时也并非无原则地免除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关键是要区分工伤事故中劳动者是过失行为还是主观故意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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