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六十岁工伤待遇该如何赔偿?

我已经六十岁了,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工伤待遇赔偿是怎样规定的。想了解赔偿的标准、流程以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这些方面的内容,希望能有人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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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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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六十岁工伤待遇的赔偿方式,需要先判断六十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关系对应的赔偿途径也不同。 一般来说,六十岁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劳动者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此时他与用人单位之间按劳务关系处理。在劳务关系中发生“工伤”(即因工作受到伤害),通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来处理。也就是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像提供的工作设备有安全隐患等,那么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若六十岁劳动者虽然达到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一些情况下,部分地区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认定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若认定为劳动关系,就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赔偿待遇,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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