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岁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对于八十岁老人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赔偿金额。 首先是残疾赔偿金,它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后收入减少或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于八十岁的老人,就按五年计算。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一般为20%)。 除了残疾赔偿金外,还可能涉及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对花费的医疗费有疑问,需要由对方来证明哪些费用是不必要或不合理的。 误工费方面,如果八十岁老人在受伤前仍有实际劳动收入,因受伤导致收入减少,那么误工费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不过对于八十岁老人来说,通常很少有实际劳动收入,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依然可以主张。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此外,还有交通费,它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