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车子聘用的司机撞死了人该怎么赔偿?


当自己的车子聘用的司机撞死了人,涉及到的赔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要明确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 如果司机在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且是在执行雇佣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雇佣关系中,车主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车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追偿。例如司机酒驾、严重超速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失。 关于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超出交强险部分,可由商业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仍有不足的,再由车主和司机按照责任划分承担。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车主应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积极与受害者家属沟通协商赔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