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被欺负得了抑郁症该如何赔偿?


当孩子在学校被欺负患上抑郁症后,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赔偿责任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欺负人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第一千二百条和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还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学校如果存在管理失职等情况,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孩子因为被欺负患抑郁症的情况,医疗费包括孩子因治疗抑郁症所花费的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护理费如果需要专人照顾孩子则会产生;交通费是带孩子就医过程中的交通费用。此外,孩子可能因为患病无法正常上学,未来的教育发展可能受到影响,这种情况下可能还涉及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孩子患上抑郁症,精神上遭受了严重痛苦,符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在处理赔偿问题时,首先可以和欺负人孩子的家长以及学校进行协商,说明情况和赔偿要求。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孩子的病历、诊断证明、学校关于欺负事件的处理记录、与对方沟通的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