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童工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家孩子还不到16岁,在一家小工厂打工时受了工伤。我们都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想问问大家,童工工伤到底是怎么赔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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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工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童工的定义。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使用童工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当童工遭遇工伤时,赔偿的相关规定和普通劳动者有所不同。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这里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就包含了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向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对于赔偿的标准,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治疗期间的费用涵盖了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这些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这里所说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若对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总之,法律会保障童工在工伤情况下应有的权益,对非法使用童工的单位也会进行严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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