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摩托车撞伤人该如何赔偿?


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伤人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赔偿依据。 首先,从赔偿项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就是受害人在医院治疗伤病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有医院的正规票据作为依据。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如果是请专业护工护理,就按照实际支付的护工费用计算;如果是家人护理,一般参照家人因护理而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通常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是为了帮助受害人恢复身体,购买营养品等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是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式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功能的器具所花费的费用,比如轮椅、假肢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若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次,关于赔偿责任的划分。如果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就需要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酒后驾驶摩托车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在发生事故后,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