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工伤了眼睛应该怎样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被同事不小心弄伤了眼睛。现在眼睛看东西都有点模糊,还在医院治疗。我想知道这种打工伤了眼睛的情况,按照法律应该怎么赔偿?都有哪些赔偿项目?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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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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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眼睛受伤,这属于工伤范畴。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关于打工伤眼后赔偿的相关事宜。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确定你所受的伤害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打工伤了眼睛,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行为导致的伤害这一条件,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接下来是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环节。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通俗来讲,就是看看眼睛受伤后,对你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眼伤的严重程度不同,鉴定的等级也不同,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费。这是指为治疗眼睛受伤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治疗眼睛受伤期间,你不能正常工作,这段时间单位应该按照你原来的工资待遇给你发放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是伤残补助金。如果眼睛受伤经鉴定达到了伤残等级,就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补助金的标准也不同。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四是如果需要安装辅助器具,比如义眼等,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有相关规定。 五是生活护理费。如果眼睛受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具体的赔偿流程如下: 第一步,用人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相对稳定了,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三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申请赔偿。 总之,打工伤了眼睛的赔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应流程的,只要按照规定去做,就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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