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是否属于居民企业?
我有一家企业是在境 外注册的,但由中资控股。现在不太清楚在税法上,这样的企业算不算是居民企业。因为这关系到企业的纳税义务和税收政策适用等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判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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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是否为居民企业,需要先明白居民企业的定义。居民企业,简单来说,就是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虽然不在中国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指的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对于境外中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判定其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或存放于中国境内;企业1/2(含1/2)以上有投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常居住于中国境内。
所以,如果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就会被认定为居民企业,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不符 合这些条件,则不属于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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