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公司辞退该如何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结果突然被公司辞退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赔偿的标准和方式,以及依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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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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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公司辞退,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况及其对应的赔偿方式。 如果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辞退劳动者,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公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是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公司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例如,员工多次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考勤制度,公司因此辞退该员工,就不需要支付赔偿。 若公司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举例来说,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5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公司没有任何合理理由就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此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总之,劳动者在遇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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