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中输液漏肿该赔偿多少钱?


在医患纠纷中,因输液漏肿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量。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输液漏肿的案例中,如果能证明是医护人员操作不当导致,那么医疗机构就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接下来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费,指因处理输液漏肿而产生的额外医疗费用,比如后续治疗手部肿胀、消除炎症等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二是误工费,如果输液漏肿导致患者无法正常工作,耽误了工作收入,那么这部分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依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是护理费,若患者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按照该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四是交通费,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产生的交通费用也可要求赔偿。该解释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五是营养费,如果医生建议需要补充营养来促进恢复,那么营养费也能得到赔偿。该解释第十一条指出,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首先需要对患者的损害情况进行评估,确定上述各项费用的具体数额。比如医疗费要以实际产生的票据为准;误工费要根据患者的收入和误工时间来计算。然后综合各项费用,得出总的赔偿金额。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患者可以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在医疗事故鉴定中,会有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患者的损害后果等进行评估,以此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总之,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且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