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十级伤残未解除劳动合同能赔偿多少钱?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但我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不打算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呢?这些赔偿是怎么计算的,都包含哪些项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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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级伤残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十级伤残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伤残等级是对因伤致残情况的一种评定,十级伤残是相对较轻的伤残等级。而赔偿通常是为了弥补伤者因受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主要可以获得以下赔偿项目: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例如,若你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7 = 35000元。 其次是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最后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综上所述,十级伤残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要根据你的本人工资、实际医疗花费、停工留薪期时长等具体情况来确定。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计算出自己应得的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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