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未辞职赔偿多少?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鉴定为工伤十级,但我不想辞职,继续留在单位工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多少赔偿,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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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发生工伤且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即使不辞职也能获得相应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赔偿项目及依据。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一种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综上所述,工伤十级未辞职的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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