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致轻伤后逃逸需要赔付多少钱?

我开车撞人致对方轻伤后因为害怕就逃逸了,现在很后悔,也想承担责任。就是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得赔付对方多少钱,希望了解下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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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逃逸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人致轻伤后逃逸的情况下,涉及到的赔付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害来确定。 首先,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为了治疗因事故造成的伤害而产生的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在上述解释第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此为上述解释第八条的内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另外,撞人致轻伤后逃逸这种行为,除了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逃逸者不仅要对受害人进行合理的民事赔偿,还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具体情况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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