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合法报建的房屋拆迁会有补偿吗?


在探讨未合法报建的房屋拆迁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未合法报建的房屋。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建设许可就私自建造的房屋。比如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必要文件就开工建设的房屋,都属于未合法报建的房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也就是说,对于未合法报建的房屋,政府会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认定。如果该房屋虽然没有合法报建,但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是由于历史原因、政策衔接等非主观故意导致没有报建,而且该房屋对公共利益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那么在经过认定后,可能会被视为合法建筑或者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 然而,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也就是严重违反了城乡规划,对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容貌等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在拆迁时是不会给予补偿的。因为违法建筑本身就是不被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拆除违法建筑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的建设秩序。 在实际操作中,被拆迁人如果对房屋的认定结果有异议,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说明认定的依据和理由,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这些方式,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总之,未合法报建的房屋拆迁是否有补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经过合法的认定程序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