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非法解雇是否有赔偿?
我在公司勤勤恳恳工作,结果突然就被公司非法解雇了。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有没有赔偿。所以想问问,职工被非法解雇到底有没有赔偿啊?要是有,具体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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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被非法解雇时,是有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的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非法解雇。非法解雇就是用人单位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比如说,在职工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没有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时,公司却强行辞退职工,这就属于非法解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那经济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一位职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应得的经济补偿是3.5个月的工资,即3.5×5000 = 17500元。由于是非法解雇,公司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17500×2 = 35000元。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非法解雇职工时,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还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有相关规定。 如果职工遇到被非法解雇的情况,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要是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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