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骨折营养费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轻微骨折了,想了解在法律层面上,对方应该赔偿我多少营养费。我不太清楚营养费赔偿有没有具体的标准,是按天数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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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它是一种对受害人身体恢复有益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关于营养费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营养费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然而,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规定轻微骨折营养费的具体赔偿金额。通常,营养费的确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方面,会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如果医院在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中明确给出了需要补充营养以及营养期的建议,法院一般会将其作为重要依据。例如,医院建议加强营养3个月,这就确定了一个大致的营养期范围。 另一方面,会考虑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是轻微骨折,但骨折的部位、愈合情况等不同,对营养的需求也会有差异。一般来说,越严重的损伤,所需的营养支持可能越多,赔偿的营养费相应也可能更高。 在司法实践中,营养费的计算方式也没有绝对固定。有的法院会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来计算,比例通常在40%-60%之间。也有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每天确定一个固定的金额,比如20元 - 50元不等,再乘以营养期的天数得出赔偿数额。所以,轻微骨折营养费具体赔偿多少钱,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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