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干满一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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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如果干满一年用人单位都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个月,这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举个例子,假如你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在这11个月里,除了正常发放的每月5000元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需额外支付你每月5000元,总共就是5000×11 = 55000元。 其次,当满一年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除非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这样能为劳动者提供更稳定的工作保障。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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