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该如何赔偿?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在网络环境中,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屡见不鲜,比如恶意造谣、诽谤他人等。那么,当遭遇网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时,该如何获得赔偿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这里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名誉权受损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因名誉受损而失去工作机会、商业合作机会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次,精神损害赔偿也是赔偿的重要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网络侵害名誉权的案件中,受害人往往会遭受精神上的痛苦,比如焦虑、抑郁等。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最后,关于赔偿的方式。通常包括金钱赔偿和非金钱赔偿。金钱赔偿就是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以弥补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非金钱赔偿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例如,侵权人需要在网络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对受害人名誉造成的不良影响。 当我们遭遇网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网络言论截图、聊天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与侵权人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