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征收怎么补偿?


在探讨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征收补偿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土地征收补偿,就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的经济补偿。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指的是除家庭承包方式以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土地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来说,土地补偿费一般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这部分补偿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但是,如果承包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承包方可能也会获得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因土地征收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如果承包方因土地征收而失去了主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符合条件的话,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是归实际投入人所有。也就是说,如果你在承包的土地上有种植青苗或者建设了地上附着物,这部分补偿就会给到你。比如你在承包地上种植了果树,那么果树的补偿就归你;你搭建了农业设施,设施的补偿也归你。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所以,当你的承包土地被征收时,你可以查询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来了解大致的补偿标准。同时,你也可以依据承包合同和实际投入情况,与发包方、征收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合理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