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肖像权应当给予怎样的赔偿?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有控制权,别人不能随意使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当发生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情况时,具体的赔偿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因为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侵权人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比如,某商家未经模特同意,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广告宣传,而该模特原本与其他商家有合作意向,因为此侵权行为导致合作泡汤,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商家就需要赔偿模特这部分经济损失。这在法律上是基于填平原则,也就是让被侵权人恢复到侵权行为未发生时的经济状态。 其次,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但可能会给被侵权人带来精神损害。《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侵犯肖像权的案件中,如果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焦虑等,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另外,对于侵权人因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如果侵权人通过使用他人肖像获得了利益,这部分利益也应当作为赔偿的一部分返还给被侵权人。 总之,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赔偿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实际经济损失赔偿,也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返还侵权所得利益等。被侵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与侵权人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