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工伤后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工伤后单位不续签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如果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伤残等级为五至六级,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除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同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一般情况下,工伤后单位不续签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补偿的具体标准和数额要根据伤残等级、当地的规定以及劳动者的工资等因素来确定。总之,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在遇到单位不续签合同的情况时,应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