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威胁成立会怎么判?
我被人诈骗还受到了威胁,对方不仅骗走了我一大笔钱,还威胁我不许报警,说要是报警就让我好看。我想知道,如果这种诈骗威胁的情况成立,法律会对他怎么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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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诈骗威胁行为成立时,涉及的法律判决需依据不同的罪名和情节来确定。 首先,关于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比如,张三诈骗了李四五千元,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处罚。 而对于威胁行为,如果威胁行为单独构成犯罪,可能会涉及敲诈勒索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威胁是作为诈骗的一种手段,在量刑时可能会作为加重情节予以考虑。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既实施了诈骗行为又有威胁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诈骗的金额、威胁的程度、造成的后果等,来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果两种行为分别构成不同罪名,可能会数罪并罚。所以,对于具体的判刑情况,要结合实际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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