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该如何赔偿?
我从公司离职了,可公司一直拖欠我的工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能保障我的权益,具体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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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离职后遭遇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公司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而拖欠工资,就是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 若公司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就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例如,公司拖欠劳动者5000元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在2500元(5000×50%)到5000元(5000×100%)之间。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进一步强调了公司按时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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