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因怀孕被辞退该如何补偿?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发现自己怀孕了。结果公司知道后就要辞退我,我心里特别委屈。我想了解下,在这种试用期因怀孕被辞退的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补偿呢?我该通过什么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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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期辞退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试用期因怀孕被辞退如何补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通俗来讲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结束劳动关系。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就和劳动者解除了合同。 在我国,法律对孕期女职工有特别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就辞退她。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辞退她,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处于试用期的怀孕女职工来说,由于试用期一般较短,不满六个月,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应该是半个月工资,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女职工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些途径,女职工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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