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后被调岗不同意该如何赔偿?
我休完产假回来,公司突然给我调岗,我不同意。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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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产假后被调岗不同意如何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的变更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而产假是法律赋予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公司想要给您调岗,必须和您商量并且达成一致,还得有书面协议才行。如果公司在您产假后未经您同意就擅自调岗,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 要是您不同意调岗,而公司因为这个原因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解除行为就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半,您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但因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要支付给您的赔偿金就是17500×2 = 35000元。 所以,当您产假后被调岗且不同意时,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您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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