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签合同辞职后后悔了,有赔偿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没和公司签合同,后来我一时冲动就辞职了。可现在有点后悔,还想回去上班,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赔偿呢?我就想弄清楚我有没有这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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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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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签合同就辞职后又后悔的情况下,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双倍工资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济补偿,是在符合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用于补偿劳动者失去工作等方面的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你是因为没签合同而辞职,并且从你入职开始,单位超过一个月还没和你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你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这个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比如你工作了八个月都没签合同,那你可以要求单位再支付你七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然而,如果你后悔辞职想回去上班,这是你和单位重新协商的过程。单位有权利决定是否再次录用你。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回去上班,它也不用因为你后悔辞职而额外给你赔偿。除非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导致你辞职,在这种情况下,你不仅可以要双倍工资,还可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你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能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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