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让走该怎么办?
我提交离职申请后,公司却以各种理由不让我走,说人手不够,必须再干几个月。我已经提前做好交接,想按正常流程离职,可公司就是不批准,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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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离职不让走的情况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采取应对办法。 首先,如果你是处于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你只要提前三天以书面或者口头等合理方式通知公司你要离职,三天期满后你就可以自行离职,不需要公司批准。例如,你在试用期内书面通知公司3月1号离职,从通知之日起往后算三天,到时候你就可以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若公司阻拦,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若你已经过了试用期。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三十天期满后,不管公司是否批准,你都能离职。比如你在1月1号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到2月1号就可以正常离职。在这期间,你要保留好提交离职申请的证据,比如通过邮件发送离职申请,邮件记录就是很好的证据。 如果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你离职,甚至以不发工资、不办理社保转移等相威胁。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调查处理。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与公司的纠纷,维护自己合法的离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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