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咸宁拆迁安置补偿是多少钱,标准明细是怎样的?


在湖北咸宁,2024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分不同情况。首先是土地征收补偿方面: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不过,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并非归集体完全所有,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分配方式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比如所有村民平均分,村里再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未被征地的村民少分或不分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拆迁补偿价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此外,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土地分为四类,不同区域不同地类补偿标准不同,一类区如鱼岳镇,耕地34500元/亩,菜地37950元/亩等,且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