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公司会有补偿吗?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最近因为个人发展原因想自己辞职。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一些补偿,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自己主动辞职公司有没有义务给予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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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辞职公司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且不存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那么公司通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自主决定结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的辞职,没有法定的补偿要求。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过错情形时,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当出现上述情况,劳动者依据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自己辞职公司是否有补偿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劳动者遇到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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