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受伤方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方可以获得的赔偿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医疗费。这是指受伤后为了治疗伤病而支付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你去医院看伤,医生给你开的药、做的各项检查等花费,都属于医疗费的范畴。 第二类是误工费。当你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时,就会产生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一般是根据你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如果你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你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法律依据同样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第三类是护理费。如果你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就是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第四类是交通费。这是指你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五类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你因为受伤住院,就可以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第六类是营养费。根据你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需要补充营养以及营养费用的多少。 如果受伤比较严重,造成了残疾,还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如果不幸因伤去世,其近亲属还可以获得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