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每天工作时间特别长,身体有点吃不消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多少小时呢?了解清楚这个,我也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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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每天工作时间的限制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工作时间规范等重要方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这就明确了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八个小时。 不过,在实际的工作场景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也就是说,正常加班每天最多延长一小时工作时间;特殊情况下,每天最多可以延长到三小时,但一个月的加班总时长有三十六小时的上限。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安排劳动者超时长工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加班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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