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暑假工被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是一名大学生,暑假出来打工,结果工作没多久就被辞退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赔偿吗?不太清楚法律对于我们暑假工这块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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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暑假工被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暑假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来判断。 通常情况下,大学生利用暑假打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等。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暑假工往往工作时间灵活,不受用人单位严格的考勤等制度约束,更符合劳务关系的特征。 如果是劳务关系,那么是否有赔偿就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有关于辞退赔偿的条款,比如约定在未到期辞退需要支付一定金额作为补偿,那么暑假工可以依据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进行赔偿。要是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从劳务关系角度,一般很难主张赔偿。 不过,如果暑假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大学生暑假工要证明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可能需要满足工作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接受单位管理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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