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没有营业执照拆迁会有补偿吗?


在探讨门面房没有营业执照是否能获得拆迁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拆迁补偿的构成和相关法律规定。 拆迁补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部分。房屋价值补偿主要是对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一般是根据房屋的面积、结构、地段等因素来确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只要门面房是合法建筑,即使没有营业执照,房屋价值补偿这部分通常是可以获得的。 搬迁安置补偿是对被拆迁人因搬迁而产生的费用的补偿,比如搬迁过程中的运输费、临时安置费等。这部分补偿与房屋的使用性质和是否有营业执照关系不大,只要房屋被拆迁,被拆迁人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搬迁安置补偿。 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则有所不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合理补偿。一般来说,要获得这部分补偿,通常需要证明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且因拆迁导致了停产停业。营业执照是证明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的重要凭证之一,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如果没有营业执照,但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门面房一直在用于商业经营,比如纳税记录、租赁合同、进货凭证等,也有可能获得一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述,门面房没有营业执照,房屋价值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偿通常不受影响,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不过,如果能提供其他证明商业经营的证据,还是有可能争取到部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在遇到拆迁时,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