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做工伤认定该怎么赔偿?


在工作中遭遇工伤,单位却不积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很多劳动者可能会面临的困扰。不过别担心,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和解决途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所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条件。只有经过工伤认定,你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要是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一旦工伤认定成功,接下来就是确定赔偿的问题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等,具体的赔偿标准要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是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得由单位来承担。 如果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来证明你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