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害人身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我被人打伤了,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对方应该对我进行哪些方面的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是不是都算在内,侵害人身的赔偿范围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希望能了解清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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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侵害人身的情况时,赔偿范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确侵害人身赔偿是指侵权人对因其侵权行为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很好理解,就是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像去医院看病的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都包含在内。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交通费则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一般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赔偿项目。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因侵害行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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