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所应获得的生活费用赔偿。这是对因受害人遭受损害导致其扶养能力下降或丧失,从而影响被扶养人生活水平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与多个因素有关。首先是被扶养人的范围,一般包括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对于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对于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次是计算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如果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例如,被扶养人有两个扶养人,那么赔偿义务人只承担二分之一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举个例子,假设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0000元,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经鉴定为80%。其有一个10岁的孩子需要抚养,孩子的母亲也是扶养人。那么该孩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为:30000元×(18 - 10)年×80%÷2 = 96000元。 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计算。受害人应及时收集和提供被扶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无劳动能力证明等,以保障自己和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